供热应急预案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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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面对一些危险环境时,务必启动应急预案,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可以提前预防和应对突发的危害,以下是骄才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供热应急预案模板8篇,供大家参考。

供热应急预案模板8篇

供热应急预案篇1

一年一度的冬季取暖即将开始,全国各地每年因取暖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事件屡有发生,为确保我校在冬季取暖期不发生中毒事故或一旦发生中毒事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成立防冬季取暖中毒领导小组:

组长:赵xx

副组长:董xx杜xx

组员:王xx窦xx丁xx周xx各班班主任

二、加强管理,预防为主

1、每天早上提前把火炉点着,待烟放净后学生方可进入教室。

2、领导、教师要加大检查力度,要经常检查各室,如果发现炉子、地炕有漏烟的现象,马上安排人员进行修理。

3、教室要经常通风,确保室内氧气充足,谨防窒息。

三、一旦发生取暖中毒事件,具体职责分工:

1、于xx(校长)负总责。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负责接待家长和各级领导以及新闻媒体的相关同志,负责事件的调查处理。

2、杜xx(副校长)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开窗和门通风、紧急救护,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3、王xx(政教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将中毒师生救出现场,维护现场的秩序,负责事件的调查处理。

4、于xx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疏散未中毒或比较轻的学生,将他们带到安全温暖的地带,负责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

成员:李xx、闻德双、孙xx

吴xx、宋xx、王xx

5、赵xx(后勤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将中毒的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负责需转院治疗的师生的用车。

6、岳xx负责到现场临时处理,负责到医院护理。

7、范xx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每隔1--2小时向当地政府和局报告一次,汇报事件的发展和得到处理的情况。

8、王xx负责维护校内的正常教学秩序,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慰,消除其恐惧心理,安心在学校学习和生活。

总之,一旦出现取暖中毒事故,要全员行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将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点。调查后对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供热应急预案篇2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根据我校实际,成立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学校指定专人管理各班空调开关。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加强用电安全。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并检查各场所用电情况是否规范。

(5)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1.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指挥点,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其它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供热应急预案篇3

1总则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我县主城区共有集中供热企业4家,集中供热热源4个,总供热能力700万㎡。热电联产热源1个,是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区域锅炉房热源三个,分别是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50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8%以上,覆盖居民5.2万户。

目前,主城区集中供热由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4家企业共同承担。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张家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及《河北省供热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冬季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李建富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小宝担任。

2.2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冬季发生的供热突发事件;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单位做好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导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驻军及武警部队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第二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供热管理办公室负责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供热单位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4成员单位及职责

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公司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

县住建局:负责《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具体组织、指挥及事后分析、总结全县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全县供热应急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农村清洁取暖的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协调。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本县供热燃料应急调运,农村清洁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实、会议组织、信息处理、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热突发事件而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交警部门负责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低保户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财政局:今年煤价、气价均高于历史同期价格,供热企业资金缺口大,财政部门负责本采暖季供热资金保障工作,确保供热能够平稳运行。

县市场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县应急管理局:对供热企业生产安全及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县交运局:负责协调供热燃料运输车辆交通保障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及供热锅炉拆除所引发的供热问题,监管供热锅炉按时完成深度治理,并监管供热企业供热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县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电力保障,协助处置因供热用电引发的供热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督导本辖区正常供热;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理、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

2.5供热单位职责

各供热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供热主管部门要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供热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送。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5.1.1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时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事件情况。

5.1.2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5.1.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县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5.1.4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发生供热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5.2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和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6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6.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6.2事件调查

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6.3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7保障措施

7.1两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县、乡(镇)两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7.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热单位必须组建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机动车、安全防护用品、各类抢修设备、监测仪器、移动电源、警示标志以及各种规格的管材、阀门和水暖件等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热事故自救能力。

7.3应急供热燃料保障、农村洁净煤保供及农村气代煤工程的安全运行与气源保障

建立应急供热燃料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抓好洁净煤托底政策的落实,增强洁净煤保供能力,是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全县农户能安全温暖清洁过冬,保障洁净煤稳定供应,及时应对上游煤源单位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供应调度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出现紧急情况,出现对全县供煤计划不能满足正常实际需求,且已超出县乡储备调节范围的紧急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措施:

7.3.1县发改局积极协调、多方联系洁净煤生产企业,拓宽洁净煤煤源供应渠道。

7.3.2县财政局筹备应急资金,应对极端气候需求量增加、市场价格非正常上涨等情况。

7.3.3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向农户供应兰炭、型煤等洁净煤工作。

7.3.4启动生物质燃料替代清洁煤供应,保障应急需求。

7.3.5考虑电力资源、电网支撑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区域应急发放液化气取暖器、电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农村气代煤工作要建立三个责任主体,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担燃气经营过程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乡镇、村两级要承担原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县住建部门要承担行业督查指导的监管主体责任,以确保用户在安全的前提下温暖过冬。由于气源、气价的市场波动较大,县住建局要协调中燃公司进行气源保障,县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政府预算,保障补贴资金。各乡镇要成立农村气代煤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加强宣传,保证用户安全使用意识,防范各类问题发生,公安部门要对恶意损害燃气管网行为进行罚戒,应急、消防、公安部门要针对农村气代煤进行安全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7.4应急救助保障

县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7.5通信联络保障

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县政府及其供热管理部门、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供热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7.6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单位因客观原因停供弃供的,经协调无效,县政府须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7.7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县级财政应安排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县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县正常供热,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8宣教培训和演练

8.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活动。

8.2应急演练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9附则

9.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涿鹿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本预案,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9.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

9.3预案实施时间

供热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市有效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处置供热突发事件,减少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对居民正常采暖的影响,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泄漏监测系统技术规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平顶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因供热弃供弃管、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用煤、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生产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较大以上供热事故。

1.4编制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区政府组织制定区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教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0人(含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含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含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发生供热事故,造成停热,影响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48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含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发生供热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48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区域内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城市管理局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担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大队、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供热公司、平东电厂、姚孟电厂等单位负责人。

2.1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故;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区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单位做好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区和供热单位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2.2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区、各供热单位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单位及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负责组织、指导市内各新闻单位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2)市城市管理局:及时了解突发应急事故的情况,判定事故等级,启动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报送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开展应急工作,协调事故后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排险、抢险、抢修、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按照领导工作组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协助对事故进行调查。

(3)市应急局:负责组织供热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4)市发改委:负责与省相关部门组织协调有关供热生产、调度和供应等工作。事故后相关项目立项工作,具体实施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事故发生后城市供热规划工作,对事故发生地进行规划支援。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险应急物资,组织提供转移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

(7)市财政局:负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8)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持事故区域的治安及秩序,组织人员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交通安全和抢险物资运输畅通。

(9)市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的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10)市工信局:负责协调保障应急通信器材的使用,组织事故区域通信线路抢修,并保证事故区通信畅通。

(11)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工作。

(12)市生态环境局:根据需要做好事故区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依据现场情况和专家意见,协助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13)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气瓶抢险方案制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做好事故应急所需的餐饮服务食品及药品、医疗器械等急救物资的质量监管,确保安全。

(14)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事故伤病人员;对事故区域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

(15)市水利局:负责城市供热突发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

(16)市气象局:负责对天气气候、雨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适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气候的预警、预测、预报。

(17)平顶山供电公司:负责事故区域供电设施的抢修,保证事故区域正常供电和应急发电车保障。

(18)城镇供热经营企业: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现场抢险、抢修,做好生产调度、安全监护、用户通告、临时供热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

(19)供热热源厂企业: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热源厂锅炉及相关供热辅机等所属供热设备抢险、抢修,做好生产调度热负荷调整、安全监护、临时供热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

2.4各供热单位职责

各供热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事故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故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及供热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材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其它自然火灾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供热热源厂供热锅炉或相关供热辅机等所属供热设备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故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答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供热突发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供热突发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供热突发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供热突发事故,事故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热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进入供热突发事故蓝色预警响应阶段,蓝色预警不再另行发布;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冬季供热期结束后,供热蓝色预警自动解除。黄色以上预警的解除程序,参照发布程序执行。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故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属一般供热事故的,由区供热管理部门报区政府,并自行组织处置;属较大供热事故的,由区政府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属重大、特别重大供热事故的,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市政府。

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供热事故的,各区,市属相关部门必须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告。上报事故时,可先电话报告事故简要情况,后书面报基本情况和善后处置情况。

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四、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4.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事故处置结束后,按事故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4.2事故调查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事故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4.3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故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5.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5.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热单位必须组建供热突发事故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机动车、电焊机、气焊工具、电动试压泵、汽油抽水泵、电动抽水泵、工程照明警示灯、红外线测温仪以及各种规格的管材阀门和水暖件等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热事故自救能力。

5.3通信联络保障

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市、区政府及其供热管理部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供热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六、宣教培训和演练

6.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活动。

6.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七、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应当根据对事故原因和处置情况的总结评价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报市政府、市应急办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7.2预案修编

本预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修编。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热应急预案篇5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理供热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结合我区供热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供热条例》和《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全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所称供热突发事件是指我区冬季集中供热期间突然发生的,造成供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严重威胁供热设施安全的设施故障和意外事件,主要分类如下:

1.热源设施设备重大突发故障:供热企业的设备出现故障无法生产运行,影响正常供热且维修时间需8小时以上的设施设备故障。

2.供热管网突发故障:指供热管网、用热建筑物采暖系统及设施在运行期间突发爆裂、渗漏等影响正常供热的故障。

3.灾害性低温气候:指室外出现严重威胁供热设施安全和供热质量、造成热负荷大幅度超过供热设施设计能力的连续异常低温气候。

4.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热的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组织体系和主要职责

(一)区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

区政府成立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应急局局长任副指挥,区委宣传部、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运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民政局、区气象局、区财政局、各镇街(管委)、区供电公司、烟台亨通热电有限公司、烟台亿通热电有限公司、烟台恒邦热力有限公司等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审定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责任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期间的宣传工作,根据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有关供热应急信息,及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向公众发布应急信息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供热应急抢险突发事件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区域的道路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中的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工作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突发事件现场周边地区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对突发事件引发或产生的有害物进行处置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参与供热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订;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交运局:负责应急道路运输,及时组织抢修相关交通设施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各供热企业制定、完善和实施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全区城市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现场支援。负责协调供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大型机械设备的调用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组织或参与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突发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社会救助等工作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供电公司: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中供电线路、设备的抢修、突发事件现场的电力管制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负责供电正常供应。

各供热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供热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交通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出现供热事故及时报告,并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配合突发事件调查、取证、分析、善后等工作。

(三)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建??

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职责包括: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抢险物资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公安、消防、交运、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办公室下设:专家组、抢险救援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专家组

组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区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其他部门及有关供热企业和专家参加,负责对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提出疏散区域和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对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抢险救援组

组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区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有关供热企业等参加,负责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和突发事件现场情况确定抢险、抢修方案,迅速组织抢修力量、调用专用防护用品和专用工具进行抢修抢险。

(1)烟台亨通热电有限公司抢险队。抢险队设队长1名,焊工3名,管道工2名,电工1名,切工4名,共计11人。

(2)烟台亿通热电有限公司抢险队。抢险队设队长(仪表工)1名,电气工3名,锅炉工2名,机械工6名,设备操作5名,普通工9名,共计26人。

(3)烟台恒邦热力有限公司抢险队。抢险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维修人员2名,基建负责人1名,锅炉负责人1名,电厂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物资负责人2名,电焊工2名,钳工1名,司机1名,普通工3名,共计17人。

如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出现抢险队人员不足的情况,由区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在供热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单位中另行组建,参入抢险救援工作。

3.物资保障组

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成员:区交运局、公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民政局、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区政府办公室总协调,区交运局、公安分局、住建局、民政局、有关供热企业参加,负责组织救援物资和设备的供应,安抚受灾群众,组织车辆运送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应急道路运输,及时组织抢修相关交通设施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4.宣传报道组

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供热企业参加,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统一进行新闻发布,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事故调查组

组长:区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应急局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有关供热企业参加,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过程和实际损失进行核查,并将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掌握;负责根据调查情况确定事件责任,并撰写事件调查报告和防范措施建议。

6.善后处理组

组长: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健局、应急局、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民政局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健局、应急局、有关供热企业参加,负责突发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事宜,以及对伤残人员的医疗鉴定、经济理赔和社会救助等工作。

三、应急抢险程序

(一)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供热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立即将重大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3397xxx),提出救援申请。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区应急抢险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指挥程序

1.区应急抢险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总指挥批准同意启动本预案,并向指挥部办公室布置任务。

2.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后,立即通知下属各组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并按预案预先设置的抢险程序,根据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和预先分工,指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三)抢险程序

1.抢险救援进入事故现场后,发生事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要随时保持与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的信息沟通,同时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应随时将事故的最新情况向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告。

2.抢险任务明确后,各小组按分工开展工作,抢险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遣,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结束后统一结算。

(四)具体抢险处理措施

热源设施设备重大突发故障:立即停止故障的锅炉、机组,迅速启动备用设备,尽最大努力保障供水温度和压力,并及时组织人员抢修。

供热管网突发故障漏水:根据补水量的大小确定漏水情况的严重程度,程度较轻时,应减小负荷运行;程度较重时,应立即停止运行。抢修人员首先应确定漏水位置,然后关闭与漏水点有关联的阀门,如果是主干线有漏点,应立即组织维修或换管;如果是分支线有漏点,应关闭分支线阀门后,恢复系统运行,同时对漏水处进行维修或换管。

灾害性低温气候:加强管道巡查,及时发现管道保温较差的地方并进行修补,同时通知电厂提高水温;一旦发现管道冻裂情况,立即关闭与冻裂处有关联的阀门,对冻裂处进行维修或者换管。

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热的突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五)新闻报道

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的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大供热事故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区政府应急办批准方可由该组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六)应急结束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四、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组织并实施,上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本级应急预案。

(二)预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

(三)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上级下达的指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预案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经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批准,由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供热应急预案篇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妥善解决好全市生产生活用煤保障,确保广大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民生优先;

2、坚持因地制宜;

3、坚持协调联动。

三、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此项工作在市保障农牧民取暖用煤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煤炭保障集中供暖企业和农牧民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对接保障地区的取暖用煤需求,建立健全煤炭物资运输协调保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霍励平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沟通各旗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各项工作,负责动态掌握和收集汇总全市取暖用煤保供工作开展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具体措施:

1、摸清底数;

2、制定方案;

3、规范价格;

4、畅通运输。

五、相关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

2、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

3、抓好安全生产,完善应急预案;

4、统筹疫情防控,优化检测程序;

5、加强督查督导,全面压实责任。

供热应急预案篇7

一、指导方针和工作基本原则

城区集中供热应急工作要以保障供热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城区内供热企业、供热单位发生影响供热生产运行的突发供热事故及供热设施设备原因造成的大面积停热,对城区居民生活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供热事故。

根据供热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其中:

(一)一般事故: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需要调度个别部门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事故。

1、热源厂机组或首站设备发生一般故障影响正常供热,可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能恢复供热;

2、小区换热站停电停水或设备发生故障、二级管网和楼宇内管网发生破裂渗漏等影响部分用户正常供热,可在48小时(含48小时)内恢复供热;

3、出现供热用煤储备量不足15天,影响城区正常供热;

4、发生一般性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社会影响较小。

(二)较大事故: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事故。

1、热源厂机组或首站设备发生故障、热源厂停水、供热一级网渗漏等原因导致停热,可在12-48小时(含48小时)内能恢复供热;

2、小区换热站停电停水或设备发生故障、二级管网和楼宇内管网发生破裂渗漏等影响用户正常供热,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3、热煤储备量不足10天,可能影响城区正常供热;

4、发生群众集体上访(20人以上),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三)重大事故: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城区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需要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故。

1、热源厂机组或首站设备发生较大故障、热源厂长时间停水、供热主管网破裂或爆管严重影响城区正常供热,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

2、热煤储备量不足5天,严重影响城区正常供热;

3、发生较大群众集体上访且有过激行为,局面难以控制。

三、供热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全县冬季供热工作的领导,及时、快速、高效地处理突发性供热应急事故,成立沂水县城市供热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组,办公室地点设在沂水县城市管理局公管中心,应急组成员由各供热企业自行组织。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供热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各环节的准备工作;

2、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总体组织协调;

3、组织进行应急方案的操作演练;

4、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方案;

5、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二)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策,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2、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3、掌握汇总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信息。

4、负责联络相关部门的救助支援工作。

5、负责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提供调查和快速评估报告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负责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实情、抢修、恢复生产等情况的收集汇总。

6、负责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实情、抢修、恢复生产等情况的收集汇总。

7、组织保护、抢修、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负责救援资金及其他急需物资的保障。

(三)应急组组成

应急组由各供热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供热企业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应急准备

1、加大特、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力度,提高各供热公司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査力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根据城区集中供热特点及事故原因制订应急措施。

4、应急设备、材料定期检修、检査,确保完好。

五、应急处置

(一)基本应急。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时,应本着控制、报告、抢险的原则进行,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接警者(或发现事故者)首先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扩大,并迅速向热源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供热企业应急办公室报警,供热企业应急办公室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警;

2、接到报警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供热单位各专业抢险队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各供热企业立即按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抢险物资、器材送到事故现场。

4、组织抢修救援人员负责抢险现场的恢复工作。

(二)扩大应急。当事故发生为特别重大时或超出本级预案处置能力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请求支援,利用全县各种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三)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已经得到控制,重大险情已经排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六、后期处置

(一)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供热,保障全县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供热方面的专家和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将调查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三)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当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责任事故,必须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热应急预案篇8

为确保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我园防冻防雪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的应对,确保本园保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 xx、xx、xx、xx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主班教师

二、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雪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雪防冻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本紧急预案的落实,未雪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园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校园安全。

三、灾情汇报及处理

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组、水电维修组、安全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等工作。

1、通讯组

组长:xx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本园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雪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雪防冻工作的进行。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局相关领导报告。保卫处要与交警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便在关键时刻取得交警部门的支持。

2、铲雪防冻组

组长:xx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具体负责校园内主要干道、行路及园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

3、抢救组

组长:xx 组员:xx、医务室负责人

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师生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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