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应急预案能够强化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当包括信息通报和媒体应对策略,下面是骄才站小编为您分享的企业应急预案6篇,感谢您的参阅。
企业应急预案篇1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
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提高应对灾害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台风、暴雨等造成各种重大紧急情况,避免或减少台风、暴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临海市处置洪涝和台灾重大应急情况工作预案》、《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城市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结合建筑工程实际,制订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建筑工地对台风、汛期暴雨灾害的应急处置。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快速反应。
2.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建筑业管理局成立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指挥部,负责我市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
总指挥:王黎明
副总指挥:李春
成员:单勇、叶青、黄平、余杰柳、许志斌、林星友、蔡才广、蒋法兴、许凌云、柳宇鸿、陈允炜、方柏林
指挥中心设在建设大楼20楼会议室,值班电话:0576-,传真:0576-。
主要职责
(1)发布启动本预案的命令;
(2)全面协调和指导在建工地防台防汛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3)及时掌握因台风、洪涝等灾害造成设施损坏、行业相关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4)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报告灾情、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等,组织开展灾后自救;
(5)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办事机构
根据防台防汛及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当确定为Ⅰ级和Ⅱ级预警时,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
(一)抢险救灾组: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机械设备、人员的落实和调配;指导或帮助企业组织施工现场物资的抢修,危险部位应急加固;指导和组织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撤离;配合市民政局做好避灾点有关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防台防汛值班人员和抢险救灾人员后勤生活保障工作。
(三)信息综合组:
主要职责:掌握灾情动态,综合情况,宣传报道,发布台风灾害信息,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及有关部门上报有关情况,协调各科室的工作。
3.汛台分级
分级参照《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有关标准,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特别重大(Ⅰ级)
省气象台和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并严重影响我市。
重大(Ⅱ级)
省气象台和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我省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相邻附近省(市)登陆,严重影响我市。
较大(Ⅲ级)
省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我市范围较小或预计影响程度不重。
一般(Ⅳ级)
省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省影响较小。
4.应急响应
Ⅳ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报告进入Ⅳ级响应阶段。密切关注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路径和发展趋势。
(2)发布台风消息,督促企业做好防台防汛工作检查,消除在建工地安全隐患。
Ⅲ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Ⅲ级响应阶段。
(2)局里召开防台防汛工作指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市建设规划局防台防汛工作要求,立即部署防台防汛各项工作。
(3)局防指下设总值班室,成员由综合科、质安科、企管科、市监科人员组成。值班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指示精神送交局指挥部领导批阅,并将局领导批示下传各单位。并收集好各科室实时工作情况汇报。
(4)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地防台防汛安全开展检查,落实加固预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工作,做好其余撤离人员的撤离准备。
Ⅱ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ii级响应阶段。局值班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综合科负责协调组织。
(2)各科室相应安排人员值班,与总值班室保持联系。晚上安排中层干部在办公室轮流值班,以便及时将局指挥部有关防台防汛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随时向局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的应急事件。
(3)局设立后勤保障组。成员由各科室抽调,负责准备防台防洪中必要的设施保障。
(4)在台风洪涝发生前,要按照上级指示和职能要求,按时完成各项防台防汛检查准备工作,并将进展完成情况向局值班室汇报。
(5)组织施工工地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和物资转移工作。
(6)核实、确认抢险救援组人员到位、到岗情况,确认事故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地点及联系方法。
Ⅰ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Ⅰ级响应阶段。
(2)全局所有人员进岗,局领导现场坐阵指挥。局指挥部根据市防汛抗灾总指挥部和市建设规划局的部署,随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局防指下设的信息综合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的全体人员,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4)确保施工工地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和物资转移完毕。
(5)确保抢险救援组人员到位、到岗,确保抢险救援中设备、器材、物料到位。
(6)发生下列险情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当施工现场发生房屋倒塌引起人员伤亡时,指挥部迅速派出抢险救灾组,一方面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解决办法;另一方面从下属公司抽调人员、施工机械进场清理,减少损失。
②当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和脚手架倒塌影响道路畅通和群众安全时,由指挥部立即派人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管理正常秩序。
5.灾后自救阶段
(1)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快恢复运行;指导项目部恢复施工。
(2)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受灾的临时设施和建筑材料,严防出现次生灾害;
(3)做好损坏情况统计,综合科将建筑工程损失情况汇总上报市建设规划局。
(4)及时补充抢险救灾消耗的物资和装备。
(5)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
6.工作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
在防台防洪中,出现较大灾情和工程出险时,及时向局指挥部请示报告,由局指挥部统一向市建设规划局请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值班制度
各科室要合理安排好防台防汛值班,中层领导要自觉带头参与,并做好与局值班室联系。
安全检查制度
台风洪涝发生前,根据局防指的统一安排开展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协调处理,重点加强防范深基坑、塔吊、人货电梯、井架式物料提升机、脚手架、高耸大型桩机等安全稳定。台风洪涝过后,要对所有在建工地的安全及临时工棚的安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而不产生安全隐患。对渡汛有问题工程,应登记列册,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人员安全转移制度
对因受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袭击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转移方案和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的安全。
灾害统计报告制度
灾害发生后,要立即调查灾情。根据要求和程序按时汇总到综合科统一上报。
工作总结制度
做好防台防汛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记录台风、洪涝和灾情发生的特点,并加以分析和比较,留作资料查证。注意总结防台防汛中取得的经验,并对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行表彰。
7.附则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建筑业管理局制定与解释。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管理与更新。
实施与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应急预案篇3
为确保20xx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方便、有序出行,实现“平安春运”的工作目标,本着“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指导原则,现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春运应急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措施有力”的原则。为了切实保障春运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成立20xx年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xx
副组长:李xx
成员:来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处,由赵国栋、董伟、蓝国祥、邹胜朝、毛伟义组成,赵国栋为主任,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1月23日下班前上报总公司。
(三)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当日车辆的调配。
二、保障措施
(一)春运期间道路情况复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各单位要针对天气和道路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春运安全,内容: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行车、总公司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技巧。
(三)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及设备必须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未经检测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所有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和交警部门组织的春运培训合格。
(四)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售票厅、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和监管,确保客流有序、畅通;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五)机务处要做好防滑链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并进行相关操作的演练,确保正确安装使用。
(六)保修厂要加强值班制度,切实做好车辆的维修服务,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做到优质、高效。确保车辆正常营运。
(七)监控室工作人员要掌握车辆运行状态,及时发布管理信息和预警信息。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
三、旅客运输
(一)客运分公司、客运西站、公交公司等客运单位要密切注意流量、流向变化情况,在客流高峰期采取滚动发班和加密班次方式及时输运旅客,如还不能及时疏运旅客的,立即报告总公司值班领导和县运管部门,由机动运力解决。
(二)跨县(市)班车在客流高峰期由机动运力加班。突发性事件的用车由总公司统一调配。
(三)20xx年春运总公司共安排机动车10辆,总座位384座(详见附表)。
四、报告制度
(一)各单位加强现场调度,出现客流高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运。
(二)客运站的跨县(市)班车的加班计划应提前上报总公司,并在公告栏上及时予以公告。
(三)各单位要及时将路况、天气变化等情况通知给驾驶员。
(四)严格执行事故汇报制度,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属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总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汇报,并按照《浙江省交通行业事故及险情报告办法》立即上报。
五、各单位值班电话
总公司:xx
客运分公司:xx公交公司xx
客运西站:xx旅游公司:xx
保卫处:xx保修厂:xx
企业应急预案篇4
公司所处的地理位置是台风受灾区,为了降低、减少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损失,防止重大意外险情的发生,维护企业和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成立防台防汛工作组:
(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
1、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要负责防台防汛组织人员安排,防台防汛工作整体布置;
2、防台防汛组长:由综合办负责人担任,在防台防汛期间,全面具体负责防台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节人员及物资,并在24小时内向总指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3、防台防汛组员:听从防台防汛组长的安排,在作业长的领导下,积极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4、后勤保障:负责防台防汛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负责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在防台防汛期间,作为临时的指挥中心负责对外与政府部门、主管的通讯联络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5、动力组:在防台防汛期间,负责电力正常供应,并随时提供再发电的工作;
6、设备组:负责所有防台防汛设备的正常运转,同时负责维修厂房等其他急需场所;
(二)危害识别与风险。
每当台风汛期来临,及时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决定企业应急反应级别:
1、黄色警报(轻度):六级以下台风,可以正常作业;
2、红色警报(中度):六级以上八级以下台风,各部门领导值班,仓库组织部分人员参加应急防灾;
3、黑色警报(高度):八级以上台风,公司内停止作业,固定好各种设备设施,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各级领导带头参与,组织一切人员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共同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4、企业重点防范部位:员工宿舍、公司各区域、各类设备、高压配电房、办公室、财务室等;
(三)启动应急预案条件
1、企业所有员工,在得知灾害气象来临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在第一时间内向企业领导报告;
2、防台防汛组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宣布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级别,落实人员,积极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进展情况;
3、防台防汛工作在组长的统一安排下,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及时沟通信息,遇特殊情况,可直接越级向总经理汇报;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1、应急指挥中心:在防台防汛期间,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通讯联络方便,配备4部对讲机;
2、配电房、物资、动力部门24小时正常有人值班,确保电力供应,物资备有铁锹、水泵、雨衣、手电、沙袋等,使用方便,
另外配备轿车、卡车多辆,必要时可随时调用;
3、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可向当地110或120求助;
(五)应急能力与资源
1、应急指挥中心与公司生产办公区域距离近,信息传达快而且方便,管理上效率高;
2、一旦狂风暴雨来临,各岗位管理人员接到指令,必须迅速将防台防汛物资及时送到重点部位,提前做好抗灾准备;
3、在防台防汛期间,所有通讯设备24小时开机,指挥中心,仓库内电话直线,随时接受各种指令,整装待发;
(六)保护措施
1、在防台防汛期间,安保人员将重点负责财务科等企业重要部位的保安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2、后勤部门主要负责落实疏散人员的临时场所,保证饮食正常供应;
(七)信息发布与员工
1、由防台防汛组长根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经总指挥同意后,通过正常渠道,多种形式发布相关信息;
2、平时在宣传上要增加防范意识,当正常进入预案状态时,所有工作均由防台防汛组长统一指挥行动;
3、根据天气预报内容,要求员工上、下班途中避免在风口通过。
(八)针对性的培训与演练
1、每年7—9月,对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了总动员,对企业一线员工进行了培训。训练科目包括:装沙袋、试发电机、物资调运、抢修、保护设备、人员救护、安全保卫等;
2、为了巩固培训成果,增强企业员工防台防汛意识,实行每年在汛期来临之前,组织员工练习,以提高企业防台防汛的综合能力、集体精神;
(九)、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方法
由防台防汛组长做好每次员工演练的情况记录,对估计不足的问题及时更正,坚持好的方面,并加以推广;
企业应急预案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和损失,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化学危险物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会造成众多人员急性中毒及其他较大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化学事故救援包括事故单位自救和对事故单位以及事故单位外危害区域的社会救援。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担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下设办公室(危化办)办公室设在经贸局。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化学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制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化学事故重点区域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联防救援工作;
(四)对群众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资、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六)组织化学事故应急救援;
(七)组织有关专家对化学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写出化学事故报告。
第六条区域内的单位、部门、企业、社区服务中心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区安监局指导下,组织制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指定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对群众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
(四)在发生较大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组织群众防护和撤离
第七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物品单位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该单位分管领导人负责。准备工作由生产、安全部门或指定的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单位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训练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三)每年年初向上级主管部门、区安监局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本单位存贮化学危险物品的品种、数量及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情况;增加或转产主要的危险化学物品品种时,应及时报告。
(四)对职工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周围群众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
(五)组织职工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自救,参与联防救援工作。
(六)事故发生时,协助做好事故区周围群众的防护和撤离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及受损情况。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专家队伍的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行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
第九条担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部门职责分工:
(一)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受害人员,扑灭火灾和洗消;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保障救援的交通顺畅,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公安治安部门负责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
(二)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快速检测队伍,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三)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快速检测和医疗救护队伍,测定危险化学品对人员危害的程度,组织对受害人员的救护。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
(五)邮电部门负责组织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六)气象部门负责提供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参数。
(七)卫生、医药、物资等有关部门应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救药品、器材和物资,以应急需。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应按职工总数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组织兼职防化队伍,担负本单位的自救任务,并按重点区域联防要求执行支援外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其设立的专职消防队应兼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由区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数量、设备状况和可能危害的程度等因素确定。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在危险部门要害处均应设置相应的监测报警装置。
第三章应急救援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迅速、准确地报警。
第十二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单位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向区安监局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危害源,确保职工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职工进行自救。事故单位应随时向消防部门和区安监局报告灾情变化情况。
第十三条消防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可能引起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报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立即通报区安监局。
(一)区安监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检测队伍赶赴现场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及危害程度。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重点区域在接到报警后,应按预案要求,及时组织救援。
(三)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四条在救援过程中,对危害较大、需要其他社会力量救援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所在地的安监局组织实施社会救援;事故范围跨区、县时,立即报告市危化办组织社会救援。
第十五条区安监局可根据救援需要组织指挥部,指挥部在实施救援时有权调动本辖区内的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设备和物资;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接到指令后,应迅速实施救援。
第十六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按就近救援的原则,先由运输人员自救;必要时可请求本单位或事故所在地区的安监局和单位组织救援。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七条区安监局所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日常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第十八条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经费,属于固定资产的支出部分,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列支;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支出部分的经费及企业组建队伍的人员经费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第十九条因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财产和人员直接损害的赔偿由事故单位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预案由区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应急预案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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