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书写是对书籍内容的再创造,体现个人的独特视角,读后感能够将书中的智慧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启发思考,以下是骄才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氓读后感1000字最新5篇,供大家参考。
氓读后感1000字篇1
王尔德曾经说过:“生活是世界上最罕见的事情。很多人只是存在,仅此而已。”当我读完《活着》这一书后,很庆幸主人公福贵不是那很多人之一,他真实的活着,而非简单的存在过。
余华所作的《活着》从福贵自叙年轻时游手好闲嗜赌成性为始,以暮年时与同样垂垂老矣的老牛作伴消失在暮色中作结,期间伴随着父母﹑妻儿﹑女婿﹑外孙先后离去的失亲之痛,又经历了战争﹑土改﹑人民公社﹑饥荒﹑……这是他的一生,又或许可以说这是那一代人的缩影。只不过相较于他人,福贵似乎拥有了更多的苦难。在阅读时我几次克服住了不再翻阅的冲动,因为当作者用最最客观的语调将残酷的现实一层层剖开呈现在眼前时,那种悲苦更甚﹑那种震撼愈发让人难以平静。
然而当我们由旁观者的视角转化为主人公的身份时,当一切的不幸变成了现实,摆在面前时,我们会惊讶的发现福贵的快乐其实多于苦痛,甜蜜可以大过心酸。一夜输光家产从地主沦为平民,却因此在土改中逃过一劫,福贵是幸运的。大户人家的小姐甘愿一生守护在他的身边不离不弃,恰恰印证了她的名字“家珍”,是家里最珍贵的财富。又聋又哑的凤霞勤快能干,最终也觅得一桩好姻缘。有庆长跑能手运动会第一,受老师表扬,作为父亲同样骄傲。二喜女婿懂得责任与担当,孝顺长辈,给凤霞以最好的生活。我们不可否认福贵生活遇见的变故之多,但我们同样应该知道这些最亲近的家人,美好而又温馨的回忆会是支撑着他一直活下去的力量。
正如作者在自序中写道:“《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有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他与命运相处的模式并非对抗,而是顺其自然,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软弱与妥协。他看见了苦难也看见了幸福,尽管美好总是短暂,仅余的些许温存总是在不经意间最惨烈的方式从他生命中抽离,但他依旧选择了不断向前,不断生活。有人曾评价说“人太渺小,稀释成了平凡”,而我认为他并非麻木,他只是在用一种最温和的方式来告诉我们――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力量。
这本书里作者用近乎白描的手法向我们展示了福贵的一生。我并未从中读到福贵很多的心理描写,是悲哀自己惨淡的一生,亦或乐观的积极生活下去,这些都没有。仿佛在讲述时,他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但我却感受到了传达出来的一份平静,平静的接受,平静的生活。
就像在结尾,老人扛着锄头与同样名为福贵的老年远去时,在乡村渺远的歌声里,在夕阳沉沉的暮色里,大地正敞露胸怀无声的召唤着,苍老而又庞大,充满着无尽的隐秘感。我知道,这是活着最美好的姿态。
氓读后感1000字篇2
如花一般的一个个妙趣横生的人儿在曹雪芹的笔下诞生,大观园当初的盛景是难以磨灭的,是要拥有多大的勇气才敢把这些妙人写到这样悲惨的结局,我想,曹雪芹自己也是不忍的,到底是为了黛玉的凄惨的死,还是之前的晴雯为了宝玉而死,还是探春,迎春的离世,亦或是凤姐的病死?我不知道,这些人的一生都布满了光彩,却至多也就这样悲剧。
黛玉寄人篱下,万事都得谨慎,似乎是没有人知道她的心境是多么凄苦,尽管地位仍然和大家一样,但人人心知肚明,她不是,她只是占了贾母疼爱的光罢了。她是多么的爱花啊,看到宝玉将花瓣儿倒入水中时及时制止,她知道花离开了土木会脏,会飘零无依,不忍。便葬花,随土化了,不也干净。大家结诗社,唤她潇湘妃子,她说她就是爱那几竿竹子,她的才情是不可磨灭的,一字一句的悲直入人心,宝玉懂她的心,可是最终还是逃不了命运的掌控。对啊,都说黛玉是为了还宝玉前世的浇花之情才来还情的,黛玉为了宝玉多次哭泣也是为了还所赠的水吧,如今还了情,也该离开了。这么说来,他们仍是因花结缘了。
宝玉是疼晴雯的吧,宝玉曾撕扇为博晴雯一笑,连最亲的袭人也不曾受宝玉这般疼爱吧。晴雯是生的美,可这最大的优点却也害了她,因了这,她离了宝玉,离了大观园,甚至离了红尘。在晴雯眼中,宝玉便是她的世界,雪夜,她为他连夜修补孔雀毛的风衣,甚至还高烧不退,可是尽管这样,是不后悔的,为了宝玉啊。弥留之际,唤上宝玉,死又有何可怕,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尽管多么不舍,多么留念,还是离开了,也许,这世界不适合她,终究是这红尘负了她。
凤姐,一直都是贾府的运转核心,她尽自己所能去维护这一切,包括自己所拥有的,包括自己想要拥有的,人人都道她四凤嚣张,但她可不是美丽的?她也有坐在花轿里期盼的时候,她会想,她的丈夫到底是什么一种人,事实上,她的丈夫最为花心,那么不专一,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她是这么大的一个家的顶梁柱,她不可以任性,可她是个女人,是个小女人啊,她会为了自己的丈夫伤心,她也会嫉妒,吃醋。表面上,她一直都是在笑的,幕起幕落,幕前幕后,她都在笑,放肆无忌的笑,笑颜如花的背后藏了多少的泪,夜深人静的时候的哭泣谁又知晓?面临死亡的时候,她也许还会想,终于,终于可以休息了吧,真的好累。
花开的繁盛。花落的凄惨彷徨,漫天的飞花染红了世界,才有了这红尘岁月,不可避免的经历,很少有人看透这猩红的世界,挣扎着离开,贾王史薛四族的日渐没落以及大观园的静寂映射了这个世界的起起落落,而这花开花谢又证实了红楼悲情的发展,原来早就注定了啊。
氓读后感1000字篇3
这个周末,我读了一本书,叫《绿山墙的安妮》。这本是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卡思伯特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孩,一个小精灵。这个小精灵像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闭塞的农舍乡村。这个红发小精灵般的女孩叫安妮,天性活泼乐观,想像力极为丰富。她的天真和幻想使她闹了不少笑话,但她的善良和直率也使她赢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她爱生活、爱自然、爱周围的每一个人。这种爱使她随时得到回报,因而生活得快乐充实、生气蓬勃。人生世间,最让人感动的莫过于这少女纯真的爱。安妮最拿手的就是梦想,她梦想远大的成功,也梦想秘密的白马王子。但她不像别人,长大了就把梦想丢进垃圾筒里,而是将它变成了对平庸现实的包容和超越。她聪明而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令人十分感动。
安妮生性乐观,尽管总是喋喋不休,还爱幻想,但是她的天真让我感到无比可爱——把止痛药当作香草浆加在蛋糕里;臭骂林德太太;因为“胡萝卜”这个外号与班上最帅的男孩闹别扭……安妮的童真无邪令我哈哈大笑。
安妮长得并不漂亮——红头发、还有满脸的雀斑,但是安妮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爱幻想,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她眼中都是妙趣横生。虽然她在1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虽然她在孤儿院里没有朋友,虽然她生来并不美……但是上帝很公平,赐予了安妮生性乐观、爱幻想……
我们应该向安妮学习,学习安妮的执著;学习安妮的纯洁;学习安妮拥有一颗纯洁无瑕的心灵。 大家一起向安妮学习吧!
氓读后感1000字篇4
?童年》讲述了一段沉重的童年往事,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在苦难中长大的孩子,但他拥有一颗脆弱而敏感的心,正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如温暖的阳光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力量去面对苦难。
严厉暴躁的外祖父由于家业的衰败,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慈祥而和蔼的外祖母,有着仿佛圣徒一样的宽大胸襟,粗野,自私的舅舅,爱喝酒闹事,整日因争夺家产而斗殴,还有忧郁的妈妈,乐观淳朴的小茨冈,以及正直的'老人格里戈里等,尤其是聪明能干,善良开朗的外祖母,她是一盏明灯,驱逐黑暗与孤独,她是正义,怜悯穷人与弱者,高尔基从炽热的浪漫主义者,为我们描绘一幅俄国小市民阶层的风土人情的真实图画,表现了当时人民战胜苦难的力量与决心。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就幸福多了。
我生活在鱼米之乡南京,这里风景如画,而且拥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六朝古都的南京,虽没有上海繁华,青岛优美,可我们却是那样的独一无二。
我坐在宽敞的教室,和蔼的老师,温柔的父母,让空气中充满了爱的芬芳。
我生活在一个人道主义的国家,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与丑事,有的只是书香四溢的校园,我们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生活在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老师热心的为我们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一一吸收更多,更好的知识。在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慢慢走向成熟。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第一部,那是一段由一个真善美的天才所讲述的残酷,悲惨的生活中的故事。
读完《童年》感到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自己现在是幸福的,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伸张正义毫不犹豫狠狠教训那人一番,可是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污秽和邪恶的天地里,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变,没有变得肮脏,而变得更加开朗,光明,也许这就是成功的秘诀吧!《童年》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鸟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熟悉的《童年》又在耳边响起,童年已经过去,步入高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
读了高尔记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的童年,什么叫珍惜童年!
氓读后感1000字篇5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 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
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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