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1000字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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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are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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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阅读的收获转化为实际的生活智慧,为了提高写作水平,我们可以借鉴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以下是骄才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写读后感1000字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

写读后感1000字通用7篇

写读后感1000字篇1

摆渡人崔斯坦在向15岁的女孩迪伦介绍自己时说,“我是摆渡人,我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我告诉他们真相,然后把他们送到他们要去的地方。”

摆渡人,这是一本关于爱的书。

15岁女孩迪伦在去看望多年未见的父亲的路上,火车发生事故。“迪伦,你不是事故中的唯一幸存者。”“你是唯一一个没有逃出来的人。”为此,早早等候在发生事故附近山坡上的摆渡人崔斯坦带领她的灵魂穿过荒原,到达一个崔斯坦也没有去过的地方,灵魂们称之为“家”。

印象深刻的是关于“荒原”,在人生活的世界到“家”之间,有一段荒原,“荒原,它位于两个世界的中间,你必须要穿过它。每个人都要穿过他们自己的荒原。在这个地方发现你已经死去的真相,然后无可奈何地接受。”行走其间,食腐者、恶鬼会拼命抓住穿越路上的孤魂。至于荒原是什么样子,完全由灵魂的心情决定,灵魂心情愉悦,荒原的天气就艳阳高照,心情很down,天色就会多云而阴沉。“你的身体是你心像的投射。这片荒原也是一样的。当你从隧道出来的时候,你估摸着这几离阿伯丁还有一半路——身处高原的某个地方,一个偏僻、多山、荒凉的地方——所以荒原也就成了这个样子。你不喜欢锻炼,所以只要一走路,你的心情就糟透了。这个地方反映了你的所思所感。当你生气的时候,这里就阴云密布,狂风大作……一片漆黑。你的心里越阴郁,夜晚也就越黑暗。”

如果,世界真的是神造的。如果,小说里关于世界维度的布局是真的。谁又能确定,此时此刻,此地此处,不是荒原呢。我们懵懵懂懂地来到这个世界,懵懵懂懂的行走、成长,至于要到哪里去,谁也说不清楚。成长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坎坷、挫折,谁又能确定不是食腐者、恶鬼在作恶呢。一些人夭折、英年早逝,谁知道他们是不是被食腐者、恶鬼拉入了水底呢。我们对世界有不同的看法,悲观、乐观,谁又能确定是不是因为我们自己的性格造成的。

如何能顺利地、心情愉悦的走过荒原,惟有爱的支撑。所以,灵魂的摆渡者,就是爱。和彼此相爱的人一起,走过寒来暑往,迎接旭日阴云,荒原也没有那么可怕了,甚至走到世界尽头,竟会舍不得离开荒原。因为,只有在那里,才能和爱人在一起,才能体味到彼此支撑、彼此眷恋,才能时时刻刻看到对方。在那个所谓“家”的地方,你想要的任何都会有,唯独没有爱人,于是你决定重新回到荒原,寻找自己的摆渡人,也就是爱人。

在那个所谓的家的地方,很多人悠然自得地生活在那里。例如,二战期间被上司枪毙的士兵乔纳斯——“我活着的时候总是想买辆车”,于是他在自己的“家乡”斯图加特,开车、修车,“现在我可以买得起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尽管我觉得不管我对它做什么它都会跑起来,但我还是喜欢假装这一切跟我有关系。我从荒原穿过来看到它的时候简直太激动了……”在乔纳斯走过荒原的时候,很平淡,十八岁就被枪毙了,他还没来得及体验爱情,于是车是他的最爱。我猜想,乔纳斯在荒原行走的时候,应该很无聊吧。在荒原上的一生,应该是寡淡的。还有,伊莱扎,那个告诉迪伦关于回去的秘密的、“在这里已经很久”的人,她每天坐在一把老式木摇椅上轻轻摇晃着,等待着,“我知道用不了多久丈夫就能来陪伴我了。”可是,谁知道呢,谁知道她的丈夫在穿越荒原时会不会发生意外,谁知道她的丈夫在抵达“家”的时候,会不会选择来见她。她“在这里已经很久了”,也许,上面所说的那些“谁知道”已经发生了。然而,她就是那么等待着,从来没有想过要回去找自己的爱人。因为,她怕,她问迪伦的话,就证明了一切——“你宁愿让自己的灵魂灰飞烟灭都要回去?”

所以,“不是这个地方不让他们走,而是这些灵魂自己束缚住了自己。”

迪伦勇敢的迈出了那一步,并最终与崔斯坦重逢在荒原、一起回到了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也许没有“家”美好,却能和爱人生活在一起,那才是“家”。

让我们勇敢爱。面对爱,敞开心扉。面对爱,勇敢一些。

写读后感1000字篇2

有很多人喜爱拿破仑,我不太了解欧洲历史,但我知道在军事上,少有人比得上他,至少当时没有,但是他失败了。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把原因归结为格鲁希元帅,他奉命追击普军,在决战时不敢抗命回援,错失时机。

我很奇怪既然如此,拿破仑为什么要用他,书中说拿破仑的元帅们半数去世,剩下的也不愿征战,原来,拿破仑是因为无人可用而败的。正所谓一个好汉三个班,一个人终究难以成大事。

我想到了项羽,同样是军事天才,同样曾经天下无敌,但最后都失败了。拿破仑的元帅战死的战死,归隐的归隐。项羽的大将有很多投降了刘邦。韩信、黥布、彭越等等,刘邦手下将领有一半出自项羽手下,也正是他们帮助刘邦击败了项羽。军队对他们狂热崇拜,将领却不愿追随,这是为什么呢?

我想对于士兵来说,只希望在战争中活下来,打几场胜仗最好,而对将领来说,他们追求名利,想要青史留名。而拿破仑的光芒太过耀眼,人们只能看到他,没有人会注意到那些将领。

还有一个细节,滑铁卢战败后,格鲁希在五倍兵力的包围下突围,没有损失一兵一卒,一门大炮,可见他是一个合格,甚至优秀的统帅,可是之前为什么显得那么平庸呢?

我想,原因还是拿破仑他太强大了,所以格鲁希无条件信任他,他在拿破仑面前完全丧失信心,而这正是一个统帅所必须的,所以他没有自己的判断,或者有却不敢相信。

拿破仑的崛起,是因为它的强大的军事能力,他的失败,也是因为他强大的军事能力,命运仿佛和他开了一个玩笑,真正的强者绝不是孤身奋战,他应该有一个优秀的团队,而不是一个人包揽所有事,结果分身乏力时无人可用。

纵观古今中外,不光是开国的帝王,还有白手起家的企业家,他们不见得有多么高超的才能,但他们会用人,能用人,他们能实现双赢‘多赢,提供名利,而不是自己一个人享受。

所以,真正的强者,不用是天才,他首先要做的,是给手下的人才一个功成名就的机会,而不是事事亲为。但同样的他要有一定能力、眼光,让人才为他所用。

英雄是很强大,但不是强者,因为一个人总有极限,而一群人的力量整合在一起,无法估量。

写读后感1000字篇3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它由著名文学家施耐庵所作,一直广为流传,脍炙人口。

小说主要讲的是北宋末年,朝廷腐败,贪官横行,民不聊生。百姓受尽贪官污吏的剥削,逼害,不得不落草,走上造反道路。书中介绍了三十六天罡星,七十二地煞星共一百零八条好汉的传奇故事。他们各有一身好本领,都是赤胆忠心,潇洒豪迈的铮铮铁汉。书中好汉很多,有着各自奇特辛酸的身世故事,在这里很难一一介绍。我对作者笔下的武松最感兴趣了。

在《水浒传》中,我们熟知打虎英雄——武松。在书中作者花了很多章回写他,通过对武松的描述,我们清楚了这个人物一路走来所展示的性格特点,以及他不断的成熟,蜕变。

武松的出身并不是很光彩。武松的第一次出场是在柴进的府邸中,说宋江不小心踢到一个卧地而睡的醉汉,这个醉汉就是武松。作者对武松的描写很到位。他自小父母双亡,由哥哥抚养成人的,处于社会下层,缺乏必要的管教,武松虽学历一身好武艺,但也自然不可避免的带有街头小混混的俖性,也是因为误杀了街头恶霸而逃亡的,寄身于柴进府中。但他又因为性格暴戾而不受其他庄客的欢迎,柴进也不太喜欢武松。他回家路过景阳冈杀死了打老虎,成了打虎英雄,在县里衙门中谋得一职,这时他本想安安分分过日子。可是为报哥仇,他开始走上了反抗的道路。而他帮对他有恩的施恩夺回快活林,后又被张团练设计捕捉,这虽然表明了武松的勇猛,但也透露了武松陷于小恩小惠当中,不分是非的知恩图报的缺点。

武松他无疑是一个忠肝义胆,勇敢正直,有情有义的男儿!然而在经历了许许多多设计和逼害之后,让他明白了是非曲折,认清了贪官污吏的丑恶和社会的黑暗,毅然走上了反抗之路。他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最终投奔梁山泊。而在宋江提议招安时,武松是坚决反对的,因为他已经认清楚了朝廷的腐败,知道招安也不是一天出路。在出征方腊,班师回朝时,他大切大悟在六和寺出家了。

可以说,武松一生忠贞豪爽,敢作敢为具有反抗精神。他曾经迷失过,但不萎靡,曾遭利用逼害,但不颓废。正面迎接挫折与胜利,一步一步走向成熟,最终经过重重磨练而变得坚韧强大!

书中的武松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他既有过人的地方和优点,但又有自己的不足和缺陷。他是英雄但不是一个毫无瑕疵的虚化人物。作者笔下的武松来自社会的底层,带有自身阶层的品格和行为,身上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这样的武松给人的感觉是真实而可以触摸的,这样才更富有“人性”,只有这样的武松才可以永久的打动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写读后感1000字篇4

再次读了法国大作家维克多·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不由对卡西莫多有了些新认识。

在《巴黎圣母院》这部爱情悲剧中,卡西莫多让人倍加同情。这位奇丑无比的可怜人,在其丑陋的外表下,掩盖的却是一颗纯洁的、美好的、善良的心灵。雨果的美丑对照原则,在他的身上一下就突显出来了。

卡西莫多,生来就畸形。独眼、驼背、跛足,全世界的丑陋都集中在他身上,似乎天生就带着诅咒来的。原本就不堪的命运,加上后来因敲钟而震聋的耳朵,他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面目憎怖”的人,但他却有着一副好心肠,极美的内心。

命运让他遇见了爱斯梅拉达,并且深深的爱着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中国有句古话:叫懒蛤蟆想吃天鹅肉,癞蛤蟆虽然丑,但吃害虫,蟾衣是一味中药。内心是好的。但为什么人们嘲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因为,天鹅在癞蛤蟆的眼里,已经不是普普通通的肉了;同样,爱斯梅拉达在卡西莫多的心目中,已经不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了,或者说,爱斯梅拉达在他的心中也从来没有普通过。

对于卡西莫多,爱斯梅拉达是女神,是一位超乎他生命存在的天鹅。这样从一开始就存在地下天上不同等级的感觉,如何能谓之爱情?与其说他对爱斯梅拉达的是爱慕和爱情,倒不如说他对爱斯梅拉达的是崇敬和仰视。美丽的姑娘在他看来是神圣的,完美如神。他爱着美丽的姑娘,并且是纯洁的,不包含一丝一毫杂念的爱着她。但在卡西莫多自己看来,自己丑陋的会令人作呕的外形是无论如何也无法与高贵、完美的女主角相匹配的。并且,他也清楚的知道,姑娘虽然很善良,但姑娘是无法认同他的外表的。因此,卡西莫多也只是默默的爱着姑娘。这正是卡西莫多不被嘲笑的原因所在,人们之所以嘲笑癞蛤蟆,是因为它整天想吃天鹅肉,而卡西莫多是默默的爱着她。爱情最伟大的地方,就是爱着一个人,却不计回报。

我们可以设想:假如卡西莫多是个白马王子,他会向爱斯梅拉达表白吗?

世上本来是没有美和丑的,但当主观和客观统一后,也就有了美和丑。

写读后感1000字篇5

用去20天的时间看了一本231页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请恕才书学浅,但是恍惚感觉这本书一定鼎鼎大名。

首先,就阅读口味先来个自我部析:从地域上分,喜欢看外国小说,国内的小说写作手法众多,叙事脉络众多,语句优美,总觉得看完不收获点啥的不好意思,看起来压力颇大也很累,不如外国小说看着更轻松;从文学形式上分,喜欢看小说,觉得散文诗歌类篇幅简短、印象不深刻。补充一点,大学时候,有门文学课是“外国文学”,授课的是学校外聘来的一位满头银发的老教授,听他的每堂课总是津津不味,课堂笔记密密麻麻写下好几页,也从此爱上了外国文学。

所以,自打回家待业以来,买回来的外国小说最多,而且由泽林出版社翻译出版的居多。

今年看完了《相约星期二》和《不可承受生命之轻》两本外国小说,都是畅销小说,但是和名著比起来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就当作闲暇时光里的文化消遣。之后看完了《穆斯林的葬礼》,打算看些轻松的更换下心情。

在秋林书城里看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你我皆是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们每个人都能在麦田里找到自己青春的痕迹。刚看前几页的时候,特别的不适应,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小说,里面满眼都是“老天爷”,这搁在国内的小说里实在是少见。而且越往下看,越觉得主人公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就是在和你说他自己的所见所闻和遭遇,整个读下来颇有看部电影的欣喜感。

其实整个小说讲的就是一个男孩子被学校退学之后,提前离开学校到学校正式放假期间有个几天的空档期,他在这几天里的生活。小说成功在于讲出了年轻人对于现实生活的不满、迷茫,主张人性的解放和自由,同时也描绘出了美国的市井百态。

其次,小说的生活化的语言不做作。就像有个大男孩在你身边和你絮叨聊天,不停地靠诉你他的想法。他不满名色人等的虚伪想逃离,但是又撇不开对于小妹的挂念。小说结尾处,男孩的妹妹打算和他一起出逃的举动最终让他远走高飞的计划泡汤,用中国的一句话说便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看完温馨一笑。

然后又开始想文章的主旨,小说到底是想说什么。由于对于美国的文化背景、世界观、思维方式了解并不多,从这方面讲深度肯定不够,蜻蜓点水。

上周刚好家里发生养狗事件,和孩子爸提过两次养狗,都是争吵结束,严重破坏家庭和睦。当时电视里正播《生活启示录》,闫妮和胡歌在戏里演绎一段肉麻又奔放的姐弟恋,闫妮有段台词说,感谢蓝馨介入她的婚姻,然后才认识到鲍家明,从而展开新的人生,重新爱过。一个人真的可以因为另一个人而变得美好。这点我真的信。所以,虽然平淡少语的孩子爸不能让我变得温柔美好,我却可以让他变得有趣而美好,妥协的这个人可以是我,想到这,我决定从此不再提养狗的事,不再让他无厘头地发脾气。

那么,妥协亦是进步,这个思想同样也可以说明《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不断地质疑、逃避又不断地适应和进取,最终他还是和妹妹妥协,跳入了时代的洪流,继续他的学业甚至人生。

妥协亦是进步。

写读后感1000字篇6

这学期我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由明代著名小说家所写的《西游记》原著。

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这一章节。这篇讲得是一个白骨精的妖怪,一变村姑,二变老婆婆,三变老公公去骗唐僧的故事。但幸好机智的孙悟空戳穿了白骨精的诡计,以保住了唐僧。因为白骨精的奸诈,唐僧的不辨是非和猪八戒的挑拨,最后使唐僧气愤的'将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

对这篇故事印象最深刻是因为,看完这一章节后,我非常想揍猪八戒和唐僧。因为孙悟空如此救他们,却受到这般对待。但在后来我也仔细想了一想,这不能怪唐僧,要怪就要怪猪八戒。因为猪八戒是因为一己私欲而挑拨师徒的关系的,而唐僧却是因为他肉眼凡胎不分黑白才赶走悟空的。

在整本书中,我最讨厌的就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一旦师傅被捉,他就想着要回高老庄,并且他就像上面所说的,经常挑拨孙悟空和唐僧的关系。较之而我最喜欢的就是沙僧。因为他为人忠厚老实,从来不说孙悟空的坏话。其中我最敬佩的人当然是孙悟空,因为他为人正直勇敢,所以我从小的梦想就是能像孙悟空那样,除恶务尽,让天下太平。

这本书真的是非常的好看,如果你心动了,那就赶快和我一起去读这本《西游记》原著吧!

写读后感1000字篇7

一个在舞会上只邀请身份高贵的女人跳舞,面对现场很多女性没有舞伴的情况,装作看不见的男人,你觉得他傲慢吗?一个为了爱情可以救一个夺他钱财的人,在姐姐诋毁他心爱的女人时放下身价苦苦哀求的男人,你觉得他傲慢吗?

答案恐怕不言而喻。可你能想象吗?这两个“他”都是达西先生一个人。一开始伊丽莎白也接受不了达西先生的行为,对于他的爱慕只认为是一种羞辱。但在多次帮助下,伊丽莎白渐渐意识到可能她的想法是带有偏见的。慢慢深入了解之后,她才发现家庭和成长环境才导致了他的性格扭曲。

而故事中还有另一个男人。他高大英俊财产多,也帮助了很多人。小城里每个女孩子都迷上了他,每个人都觉得他会是个诚实善良的小伙子。可后来呢?人们发现财产是属于达西先生的,他还曾害死了达西老先生。人们又带有偏见地想他就是个满嘴谎话的杀人犯,忘记他曾经的好。

很无奈,《傲慢与偏见》就是这么戏剧化。我在为某些小说情节发笑后,仔细想想谁真的敢说不曾带有偏见看人呢?那偏见会带来怎么样的后果呢?

首先我认为偏见会影响自己的人际交往。在我们脑中一般认为东北人豪爽大方不拘小节,上海人机灵聪明却有浓厚的排外思想。然而如果我们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很容易就产生认知偏差。比如说如果你的生活环境中出现了一个上海人,你却怀着这种认知不去和他交往,可能就会失去一个很好的朋友。

其次,偏见可能会阻止自己和别人幸福的到来。这让我想到了《非诚勿扰》。有一次一个男嘉宾上场后由于紧张语无伦次,举止奇怪,惨遭所有女嘉宾灭灯。他们都是首次见面,女嘉宾根据男嘉宾一时的表现,就判断其猥琐、胆小、窝囊、没气质,最后选择灭灯。女嘉宾并没有深入地了解男嘉宾,就因为偏见而把男嘉宾淘汰掉了,可男嘉宾在台下也许也很大方、风趣幽默,只是因为在台上太紧张而已。这难道不是现实版的《傲慢与偏见》吗?如果没有达西的一次次帮助,伊丽莎白的慢慢了解,他们的结局也会是如此吧。

再往深处想,偏见有可能会给别人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有一个社会实验,请来了二十位路人假扮键盘侠,在手机上打出对所选嘉宾的第一印象。当时有一位嘉宾看起来很温柔好像很没有安全感,她介绍由于工作的原因通常是白天睡觉,晚上工作。评论墙上出现了“交际花”“夜场女王”等评论。评价结束后,真实情况是她是一位朋友很少的夜间看护。路人们一系列不堪入目的评价真的是很讽刺了。还好这只是一个实验,那若放在现实中呢?她会理性面对吗?她会从此抑郁吗?这都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偏见多可怕啊,伤害自己更伤害他人,让我们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人吧!这就是《傲慢与偏见》教会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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